工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发布人:朱晓红 发布时间:2018-05-11  浏览次数:841


为进一步规范工会公务接待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根据《皖南医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订)》(校政【201610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接待原则

1、勤俭办事、热情周到、安全有序的原则。公务接待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2按照学校统一协调、分级分类的要求、做好对口公务接待工作。

二、接待范围

1、上级工会领导和人员。

2、工会系统内部及兄弟单位来校检查及办事人员。

三、接待办法

1、对来工会执行公务的客人,接待工作本着“热情、礼貌、合理、节约”的原则,防止“华而不实”、铺张浪费现象发生。

2、接待工作必须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用餐标准住宿和开餐标准,接经费超过1000元以上需报分管领导审批。待安排原则在校内餐厅或学校招标定点的饭店酒店用餐所有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严禁同城接待。

3、公务接待就餐必须按学校规定认真详尽的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皖南医学院公务接待电话记录单》,《皖南医学院公务接等清单》、票据、消费清单等报销相关费用。

四、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陪同用餐人员必须从严控制。原则上来宾在10人以内,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来宾在10人以上的,陪同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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