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足球协会章程

时间:2014-03-07 来源: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皖南医学院足球协会是皖南医学院教职工足球爱好者自愿组织的职工业余文化组织,由会员自主管理。

第二条: 协会宗旨是健身益智,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企业活力,共创和谐企业。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组织本单位足球爱好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观摩、比赛等活动。以球会友,切磋技艺,提高会员技术水平,增进友谊,展示皖医人的精神风貌。

第四条: 动员会员为学校服务,为全民健身、提高会员身体素质,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五条: 加强学校内部各单位之间、皖南医学院与联系单位足球协会间的联谊,加强和当地足球团体、组织的联系,促进交流和合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皖南医学院足球爱好者,承认本会章程,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自愿加入本会,经协会审批同意即可为会员。

第七条: 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2、推荐新会员加入本会。

第八条: 会员权利

1、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观摩、比赛等;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可对本会各项工作和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有监督理事会秉公办事的权利;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因故无法参加活动时要请假,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超过次,或发生有悖本会宗旨行为,本会将视为自动退会或劝其退会,会费不再退回。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条: 本会实行理事会制度。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办公机构设在皖南医学院团委。

第十一条: 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负责日常工作。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 理事会在协会主席的领导下主持本会日常活动和工作,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制定计划,组织活动。

第十三条:  秘书长负责处理本会各项活动的筹办,根据理事会决议实施各项工作计划。

第五章   活     动

第十四条:  本协会定于每单周1430-1630为会员集中训练时间,会员要按时参加活动。本会还将不定期的举办各种比赛,创造与其他企业足球协会和运动员交流的机会。

第六章   经     费

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会费收入、有关赞助和其他收入。

第十六条: 会员所交会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协会公共事务费,协会理事会将定期向会员报告收支情况。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修改权归协会理事会。

附协会主要负责人:

会长:    张  晶 (13855352835) 部门:麻醉学院

副会长:  刘海荣  (15178531551)部门:研究生院

秘书长:  余  亮  (15955398909)部门: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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