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工会《关于暂停职工互助互济会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12-11 来源: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中国教育工会皖南医学院委员会文件

 



工会[2013]19号


转发省教育工会《关于暂停职工互助互济会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现将《关于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暂停活动的通知》(皖教工 〔20137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分工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教育工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皖教工[201374

 

关于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暂停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工会:

鉴于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没有通过合法手续批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不能再继续开展相关活动。省教育工会决定暂停职工互助互济会的一切活动。具体

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现在开始,不再收取互助互济会在职职工意外伤害每位职工10元互助费。

二、201411日期,不再进行意外伤害、大病报案理赔慰问。

20131231日前发生的意外伤害、大病可以继续报案。

三、20131231日前,报案理赔、慰问应在2014121日前办理完毕,过期不再进行理赔、慰问。

四、20142月份开始核算结余的互助费,到时全部转至各单位工会帐内。互助费收支总账结清后,向各高校工会汇报,请大家审议。

五、省教育工会代办处开展的全总职工互助保障业务正常进行,主要是“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按原来要求继续开展。如发生案件,请在一周时间内报案,及时做好理赔材料的准备。

以上事项如有不清楚地的地方,请电话与代办处联系:0551-6265014213965039797

 

 

安徽省教育工会

20131120

 

 

 


主办单位:工会 印数: 

 



  附件下载: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文昌西路22号 皖南医学院工会 版权所有 241002 电话:0553-3932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