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一次教代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3-09-06 来源: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中国教育工会皖南医学院委员会文件

 



教代会[2013]3号


七届一次教代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通报

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学校教代会代表享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的权利。教代会提案工作组将七届一次教代会收到的37件工作建议和意见经过整理、审查、分类。符合立案条件的有23件提案,内容涉及校园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生活福利等方面既有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文思想教育方面的意见,也有提出关于国有资产使用共享的措施;既有关注学校交通安排与交通安全的提案,也有关注校园设施与教职工健康方面的提案。提案内容充分体现了教代会代表关心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积极营造和谐校园建设氛围、关注与关心教职工工作与生活各个方面的主人翁精神。

教代会执委会主任李刚于2013417日主持召开了由提案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教代会提案工作组人员参加的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在对提案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各部门明确了提案承办的任务。各职能处室对提案回复工作都非常重视,接到提案承办任务后,对提案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多次开会讨论,同提案协作办理部门协商,形成了统一的办理回复意见

截至五月底,23件提案件件都有回复,提案承办部门已分别将提案回复意见向提案人反馈,征求提案人意见。目前,有一部分提案的工作内容已经得到了落实。接下来,提案工作组将对提案的进一步落实和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教代会提案工作组将严格按照提案办理的工作程序,认真对待每件提案,并将提案办理的结果适时向教代会代表通报,接受广大教代会代表的监督。

 

 

 

 

皖南医学院教代会执委会
 一三年七月五日

 

 

 

 


主办单位:工会 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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