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时间:2015-07-06 来源:朱晓红 阅读次数:

                                         工会[2015]7号

  

  

各分工会:
《皖南医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经校工会委员

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分工会实际,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教育工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为了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工会会费,做到勤俭节约,合理安排,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皖南医学院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皖南医学院工会财务管理规定》,修订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来源

  (一)、工会会员按月缴纳的工会会费;

  (二)、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拨付的工会经费(按省财政预算总额60%的单位经费;上级工会返还的10%的单位经费);

  ()、由学校按年度预算安排的行政补助经费;

()、其他专项活动补助收入;

()、银行利息等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工会经费总额的40%上解上级工会(省财政直接支付);

(二)、校工会用于职工活动、职工维权、工会业务;

  (三)、校工会按一定标准划拨给分工会和各协会文体活动经费;

  (四)、教职工其他公益活动经费。

  三、工会经费的管理及开支细则

      (一)、经费使用原则

   1. 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校工会经费(包括基层分会会费、协会经费及经审费)的使用由校工会负责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和学校相关财务规定。

  3.坚持预算管理原则。校工会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规定认真编报和执行。基层分会会费、文体协会经费由校工会财务建立经费使用台帐,在指标额度内使用凭票据报销。

  4.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会员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接受上级工会和校内审计部门审计和监督。

  5.坚持为教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宣传教育和职工群众性活动方面,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

6.勤俭节约的原则。经费使用要做到精打细算,合理使用,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经费开支细则

1. 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2. 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它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等知识培训。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的小型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体汇演、比赛奖励等。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组织职工读书活动、知识竞赛的奖品;举办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所需的消耗品、奖品;教工活动中心所需的图书、报刊、杂志;工会工作所需的资料、书籍。

    4)其它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它活动的费用。如工会开展青工、女工活动等所需的活动费用。工会组织的联欢、参观等集体活动的费用支出。

3. 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包括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经审专项业务费和其它业务支出。

  4. 维权支出:用于维护职工利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及送温暖活动费等。

  5. 其它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其他公益活动费用。

(三)、日常报销管理

 1. 报销者应按照财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定,提供规范的票据。

  2.购买办公用品及开展群众性活动所需的食品、文体用品、洗涤用品、奖品等要有正规发票,并附有购物明细清单;

  3.开展考察交流、分工会按规定开展的春秋游活动要凭正规的票据报销;

  4.困难补助要制单发放,要有领取人签字;

5.送温暖活动报销单据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

     (四)、工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对超过结算支付起点(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物品采购,原则上要通过银行转帐、或公务卡结算方式。

  (五)、报销人员要认真、规范、如实地填写报销单。原始单据要有经手人、验收或证明人签字。基层分工会、文体协会的活动费报销还需其相关负责人签字,及时报销,在年度核定的指标范围内使用。费用报销金额在万元以上的票据,工会负责人审批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六)、校工会及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不合要求的不予报销。

       四、本办法经校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讨论审议通过后试行。

       五、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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