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教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按照省教育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将在近期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开展《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参保工作。现将参保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互助保障计划的详细内容见附件1:《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二、开展本次互助保障计划的原则是自愿参加。
三、学校在岗所有身体健康的在职教职工均可申请参加本互助保障计划。
四、根据上级工会文件要求,同一单位参保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的60%。
五、本计划的规定及费用情况:
1、职工参加本计划的有效期为三年,交纳互助费后互助期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生效。
2、会员交纳的互助费是用于对困难职工的扶助,互助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再退还。
3、互助费的标准为66元,其中省教育工会每人补助30元(只限一份),个人需交纳36元。
六、统计及报送方式:
请各分工会按照附件2中《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参保登记表》表样,组织本分工会会员认真填写,并按以下两种方式同时报送:
1、各分工会请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在职职工参保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报校工会,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各分工会收齐后统一送交工会。
2、电子文档(excel文件格式,内容与纸质书面的登记表一致,文件命名为:“部门工会名称+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参保登记表”.xls)发至校工会邮箱:电子信箱:gonghui@wmnc.edu.cn.com 或QQ邮箱 :136367368@qq.com。
联系人:朱晓红 电话:3932499;
附件: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doc
校工会
二○一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