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教工活动中心管理
暂行办法
教工活动中心是全校教职工业余学习、锻炼和娱乐的活动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的主阵地。为维护正常的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暂行办法。
一、教工活动中心由工会统一管理,为全校教职工的业余学习、锻炼和娱乐提供优质服务。
二、教工活动中心设有健身舞蹈房、棋牌室、乒乓球厅、多功能厅、台球室等。
三、教工活动中心凭工会会员证入内。校外人员必须凭介绍信事先联系经工会同意,方可入内,出入活动中心的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请主动与工会工作人员联系。
四、保持楼内整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严禁在楼内涂写、刻画、张贴。违者一经发现,除责令清理干净外,还要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五、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室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室内所有物件不得外借,更不得私自带出,违者处以罚款。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音响调控室,未经同意,不得乱动灯光、音响及器材设备。
七、保持大楼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在场内赌博及其它各种非法活动。
八、校内各单位如需要在教职工活动中心举办会议、讲座、比赛、舞会等活动,请提前和工会联系,以便作好准备。
九、为保持楼内安静和整洁卫生,未成年的孩子不准进入活动中心。
十、本管理暂行办法自2008年元月开始执行,其解释权在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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