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习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发布人:朱晓红 发布时间:2012-06-08  浏览次数:25

我校学习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会场(一)

      6月6日,省教育工会主席王兰一行莅临我校指导工作,校党委书记王先俊、校纪委书记李刚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下午,我校在十楼视频会议室举办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专题报告会。省教育工会王兰主席、工会教代会研究会理事长龚建平、省教育工会办公室王玮主任出席了报告会,并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进行解读。会议由校纪委书记、教代会执委会主任李刚主持。教代会执委、工会委员、专兼职工会干部、教代会正副团长、部分教代会代表和附院工会领导近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校纪委书记李刚主持会议  

    王兰主席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校工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所做的工作,并结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对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

省教育工会主席王兰讲话  

工会教代会研究会理事长龚建平作专题报告

    接着,龚建平理事长围绕高校教代会工作作了《关于创新教代会工作的探索与思考》专题报告。报告对当前高校教代会工会的作用、定位进行了分析。对比1985年《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从《规定》的出台背景、出台过程、总体设计、主要内容和创新之处等方面进行阐述。他指出,新出台的《规定》有以下特点:一是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位不断提高;二是由高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用范围日益扩大;三是由暂行条例发展到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制度体系日渐完善;四是由会议制度发展到工作制度,制度质量明显提高,职责权利逐渐落实。龚建平理事长结合教代会制度建设的现状和面临的任务、《教育规划纲要》从四个方面对教育部颁布的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解读,并介绍了《安徽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讨论稿)的起草情况和相关内容。精彩的报告赢得了阵阵的掌声。
    报告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内涵深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整场报告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条理清晰,既有理性思考,又有经验交流,报告使与会人员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对教育部新出台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有了全面而深刻的理解,受益匪浅,也对提高工会干部素质,为我校进一步做好教代会工作指明了方向。
   
    李刚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大家要在认真学习《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教代会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从而推动我校教代会制度的建设,要以学习《规定》为契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健全教代会制度,促进学校民主决策和科学发展,推动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向深层次、高质量方向发展。

会场(二)  

合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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