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及时向学校党政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承担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的各项工作。
三、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表彰和奖励工会活动中的积极分子。
四、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开展教职工暑期考察工作,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参与旅行线路及旅行社的调研前期准备和考察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关心教职工生活,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教职工互助保障及参保会员的信息收集与录入、数据上报工作。做好发生意外伤害会员的相关理赔工作等。
六、关心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组织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各种活动。
七、负责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工会教代会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做好各种报表的报送工作。
八、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负责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九、负责工会网页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宣传工会工作。
十、完成学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