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主观能动性,激励教代会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发挥聪明才智参与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鼓励提案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办理提案工作,依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皖南医学院教代会提案暂行办法》,制定《皖南医学院优秀提案、优秀承办单位评选规则》
1.优秀提案评选:优秀提案比例占当年提案总数的25%,评比方式拟定教代会代表网上投票和教执委、提案委会议投票加权平均,教代会代表权重为40%,教执委、提案委权重为60%;
2.提案优秀承办单位评选:优秀承办单位比例占当年承办单位总数为20%,承办单位仅指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不参加评选;评比方式拟定提案人投票和教执委、提案委会议投票加权平均,提案人权重为20%,教执委、提案委权重为80%;
3.本规则解释权为皖南医学院提案工作委员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