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2014年初将召开皖南医学院第七届二次教代会。为切实做好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32号令】和《皖南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
一、提案征集范围
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办理的下述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各方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教学与科研、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教职工关心的其它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如: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属于学术研讨的问题;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学校或教代会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二、提案具体要求
代表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保证提案质量,做到一事一案,问题准确,言之有据,建议具体可行。提案必须包括案名、案由、具体建议三方面内容。提案应由教代会正式代表1 人提出,正式代表2 人以上(含2 人)附议方为有效。代表要认真填写《皖南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提案征集方式和时间
本次提案征集工作采取会前集中征集的方式。
《皖南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于2014年1月15日前送交校工会。校工会汇总后提交教代会提案工作组。
联系人:杨颖实 联系电话:3932576
邮 箱:751894368@QQ.com
四、提案处理工作
提案工作小组作为教代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登记、立案和交办。
教代会执委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皖南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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