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步伐,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自我保护和自我救助能力,增强安全感和自信心,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安徽省教育工会在全省高校、附院中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救助活动。我校工会认真传达上级工会文件精神,广泛宣传互助互济的意义,发布了《关于在工会会员中开展互助互济活动的通知》,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工会会员参加安徽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
会员保险期限自2009年3月1日开始生效,四月份我校有三位老师发生意外事故和伤害,校工会及时向省教育工会报案,并审查办理申报材料,汇报到安徽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安徽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已给予三位老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和慰问。
探望受伤住院同志
慰问金
(工会 邹慧芳 文/摄 宣传部 任苔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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